甘肃省5名公职人员因私接回国人员回家获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020-03-20 21:27:04 点击:

“ 3月19日,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5名公职人员因私接回国人员回家违反了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发布的 ”

3月19日,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5名公职人员因私接回国人员回家违反了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9号),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分别给予马某、马某琼、谢某忠、丁某、马某武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通报称,2020年3月13日被临夏市确诊的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马某图、刘某昌于3月13日自国外返回国内;未确诊的丁某义、敏某英、马某某曼于同日返回国内。

经查,马某、马某琼、谢某忠明知马某图从国外返回,未按规定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马某图接回在临夏市的家中;丁某明知丁某义、敏某英从国外返回,未按规定提前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丁某义、敏某英接回在临夏市的家中;马某武明知刘某昌、马某某曼从国外返回,未按规定提前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刘某昌、马某某曼接回在临夏市的家中。

以上五人行为违反了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境外来临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9号),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分别给予马某、马某琼、谢某忠、丁某、马某武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通报称,因上述5人为公职人员,对其违法违纪问题,已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甘肃省5名公职人员因私接回国人员回家获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此前:甘肃两确诊病例隐瞒归国行程被立案侦查

3人私自接其回家被行政拘留10日

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3月15日通报,2020年3月13日被临夏市确诊的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病例敏某某、张某某,于2020年3月12日自国外返回国内。经查,敏某某、张某某未按规定向在临夏市的居住地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上述二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甘肃省5名公职人员因私接回国人员回家获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敏某光、敏某丽、苏某明知敏某某、张某某从国外返回国内,未按规定向在临夏市居住地的相关机构、部门如实报备,私自将敏某某、张某某接到临夏市家中,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敏某光、敏某丽、苏某三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防境外输入的关键时刻,广大群众尤其是境外回国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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