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2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济南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规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人 ”
2月22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济南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规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应急人员及防疫物资及时、准确运送到位,
应急运输车辆保障方面,根据疫情防控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运输需求,储备相应的专用运输车辆30辆(详见下表),随时处于待命状态,确保接到政府指令性应急运输任务后,快速集结、按时运输。
应急运输费用保障方面,应急运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应急运输费用由市财政给予保障。应急运输产生的运费、装卸费、驾驶人员隔离误工费等费用,按不低于市场价格标准核算,按财政规定支付渠道结算,并于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结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