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实施方案》
2020-02-24 15:50:05 点击:

“ 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3日印发《济南市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实施方案》,权威发布济南市撤销61个检测点, ”

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3日印发《济南市恢复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实施方案》,权威发布济南市撤销61个检测点,调整检查检测规范,迅速恢复农村道路通行等多项内容。

《方案》明确,分区分级取消检疫站点。一是立即撤销济阳区、商河县、莱芜区、钢城区等31个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疫情检查检测点以及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的疫情检查检测点。二是自2月24日0时起撤销除绕城高速公路沿线12处收费站以外的30处高速公路国省道疫情检查检测点。绕城高速公路沿线12处收费站疫情检查检测点撤离时间另行通知。

《方案》要求,调整检查检测规范。一是对车籍地为湖北的车辆,继续执行“整车劝返”措施。但对长期异地行驶、未途经湖北的不得擅自劝返。二是对车籍地为广东、浙江、江西、安徽、河南、湖南等六省车辆,执行“测温、登记”措施。三是对车籍地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车辆,执行“只测温、不登记”措施。四是对车籍地为山东省的车辆不再检查。五是对短期向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运送物资的驾驶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在体温检测符合规定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隔离观察14天。

要迅速恢复农村道路通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领导小组负责对挖断和硬隔离的农村公路进行排查,立即全部修复和拆除,确保路网运行畅通。禁止出现“封路”“封村”等做法,取消不合理限制人员进出措施,确保进出畅通。

由相关部门协调高速运营企业,开启收费站所有通道,设置应急车辆专用通道,全力保障应急运输车辆24小时无障碍通行;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流量疏导,禁止服务区车辆人员大量聚集;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禁止超载超限货车上路行驶,禁止危化品车辆服务区过夜。尽快全面恢复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客运服务。起讫点均在低风险地区的市(县)际客运班线和农村客运,如沿途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禁止上下乘客。严格控制长途客运和包车客座率,全面加强对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做好乘客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引导督促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方案》指出,对于擅自刨断道路、阻碍交通、拒不恢复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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