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2020-03-09 12:03:32 点击:

“ 济南下发《关于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十五条,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 ”

济南下发《关于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十五条”,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通知》要求,降低商户物流成本方面,鼓励外卖、实物商品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活动、直播补贴等为商户提供流量,降低上线运营费用收取标准,通过补贴运费或者运费险降低商户物流成本。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本着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灵活调整还款来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战胜疫情灾害影响,续贷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现有利率。积极争取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贸流通、餐饮食品、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鼓励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降低10%以上。

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以“特事特办”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涉税费问题,优先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切实缓解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对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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