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商河县所有道路车泊位外禁止停车
2020-03-14 00:52:44 点击:

“ 3月13日,商河县公安局消息,企事业单位已全面复工复产,群众生产生活恢复正常,道路车辆明显增多,车辆违停影响正常通行,交警大队将恢复 ”

3月13日,商河县公安局消息,企事业单位已全面复工复产,群众生产生活恢复正常,道路车辆明显增多,车辆违停影响正常通行,交警大队将恢复城区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具体通告如下:

1、所有道路车泊位外禁止车辆停放,停放车辆时请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于车泊位内;

2、道路两侧所有公共区域车泊位外禁止车辆停放,停放车辆时请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于车泊位内,2019年12月18日已经发布《关于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3、对违反停放管理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予以拖移;

4、本通告自2020年3月18日起施行。

Tigs: 商河县 / 商河县禁止停车 / 商河县所有道路车泊位外禁止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