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进一步发挥农村电商优势,推动农产品多销广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资源和互联网产业优势,以电子商务应用与信息进村入户为抓手,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电商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上行,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高农民利用电商增收致富能力,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底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0%,以电商销售为重要渠道的占比达到30%;农村电商村级服务覆盖率达到80%;打造2个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15个、示范村70个;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幅不低于25%,总额突破60亿元。每年线下线上培训农村电商从业人员3500人次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农村网络设施水平。扩大农村宽带网络覆盖面,2020年底前,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推进5G网络创新应用,推动农村信息通信提速降费,推广无线接入,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通信网络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健全农村电商快递物流体系。实施快递下乡、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快递物流企业设立县域分拨中心和镇级仓储中心,镇级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优化村级服务站点布局,加强邮政网络配送平台与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改造提升村邮站,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实现物流快递村村通达。(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
3.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公益性、公共性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编制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一批镇村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打造我市标准化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农产品冷链流通量年递增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
(二)着力推进农村电商集群式发展。
4.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企业。引进3-5家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商企业,支持供销社、邮政快递、物流等主体发展农村电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电子商务从事产品和服务营销,新培育5家电商年销售额过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70家现代农业体验店,促进产业与产品、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5.推动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下同)要利用本地特色产业、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合理规划建设电商物流产业园,以电商专业服务为纽带、以快递物流配送为支撑,支持电商物流企业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园区的产业孵化和创新功能,实现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借鉴推广“淘宝村”、电商小镇发展经验,推动有特色产业的镇村创新电商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三)不断提升农村电商应用覆盖率。
6.推进电商在农村广泛应用。鼓励各区县建设农村电商平台,支持镇(街道)通过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建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镇级覆盖率达到100%。依托14个益农信息社中心站建立县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依托4800余个益农信息社标准站、专业站和简易站建立村级农村电商服务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7.发展农村电商新业态。加强与短视频、直播平台运营机构合作,发挥新媒体电商和内容电商带货能力,孵化农民主播,培育主播达人,打造5个农产品直播产业基地(产业带)。鼓励发展社团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推动农村电商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力推进农产品上行。
8.打造农产品品牌。建立集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和溯源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发展适宜网络销售的特色农产品,加强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利用区块链技术采集存储供应过程中的农产品相关信息,提供不可篡改的农产品原产地信息查询和质量监督等服务。结合农村电商产业发展特点,培育开发特色产业、产品,构建“1+10+N”农业品牌体系,市级以上农业品牌总量超过80个。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精深化、差异化加工和包装设计,发掘文化内涵,提升产品档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9.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推广活动。深化与各类电商平台的合作,开展季节性特色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探索“网络购物节”等促销机制。在电商平台设置“泉水人家”区域公用品牌济南馆,甄选50种适宜农产品入驻。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业务,提升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发展农产品社区电商。鼓励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对接国内知名社区(社团)生鲜团购群,在本地季节性品牌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组织各类生鲜团购群实地考察、批量采购,减少流通环节,打通从田间地头到城市消费人群的直通渠道。将社区(社群)团购企业纳入全市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菜篮子直通车保有量增至200辆,进一步拓展线上服务功能,畅通直通社区的“绿色通道”。每年评选推介10家成长好、服务优、品牌好的社区(社群)团购企业,强化服务管理,推动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
11.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市级和各区县每年各举办不少于4期培训班,邀请领域专家、主播达人对乡村振兴好青年、电商从业者、益农社信息员等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面向农村妇女、返乡青年、困难家庭待业青年、残疾人员等开展电商精准扶贫培训。多渠道举办电商职业和人才实务培训,传授网店创业技巧和营销技能,培训一批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12.鼓励农村各类群体开展电商创业。以返乡毕业生、网店经营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为重点,鼓励依托电子商务创业,加强知识技能培训、产品质量管控、仓储物流等公共配套服务,促进电商在农村扩散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持续强化政策支持。
13.加强载体平台奖补。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农村电商集聚区,强化载体建设,鼓励争先创优,对获得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称号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培育的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4.实施线上销售奖励。为大力塑造我市农产品品牌,拓展电商销售渠道,对上年度线上销售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且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运用产地直采、社区(社群)下单模式、销售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且成交额超过500万元的社区电商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线上销售符合有关标准的农产品发件量超过50万件的主体,按照发件数量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5.强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奖励。为促进益农信息社持续经营,促其成为农村电商发展重要力量,视运营情况对上年度依托益农信息社推进农产品上行县域线上交易额排名前3位的区县运营商,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结合市级优秀益农信息社评选,按照不高于各类总量8%的比例,以中心站10万元、标准站3万元、简易站(专业站)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6.对市本级实施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另行制定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县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共同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财政每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产业引导资金,按照相应申报流程和标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开发农村电商信贷产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三)建立监督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化配套建设和便捷化服务,加强农村电商市场秩序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平台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发展农村电商工作的动态跟踪,建立定期会商推进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发展农村电商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在全市推广。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重点宣传我市农村电商相关培育政策,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Tigs: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济南市农村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农村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