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将于5月10日发放第二期“槐荫消费券”
2020-05-09 17:58:32 点击:

“ 为进一步让更多市民畅享春暖槐荫消费节,槐荫区将于5月10日发放第二期槐荫消费券,此次发放的消费券礼包,内含1张100-30和2张50-10消费券, ”

为进一步让更多市民畅享“春暖槐荫消费节”,槐荫区将于5月10日发放第二期“槐荫消费券”,此次发放的消费券礼包,内含1张100-30和2张50-10消费券,可在槐荫区域内指定线下实体店面(不含餐饮、汽车行业)通过支付宝核销使用。为保障抢券顺利,请将支付宝提前更新至最新版本。具体指南如下:

槐荫区将于5月10日发放第二期槐荫消费券

领取时间:5月10日10:00领取礼包,共计50000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每位用户在活动期间只限领取一次,有效期为30天,过期失效,累积到下一轮发放。

参与范围:本次领取全体在济人员(含外市来济人员)都可以参与,第一期参与用户可继续参与。

领取方式:打开支付宝首页,在“槐荫消费节”专区入口进入会场,点击领取消费券。领取成功后,点击支付宝首页最上方“卡包”按钮打开可以查看“槐荫消费券”。

使用方式:到槐荫区域内指定线下实体店面(不含餐饮、汽车行业)通过支付宝支付时,“槐荫消费券”自动核销使用。用户每次支付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每天仅可在同一商户核销一张券。消费券可与商家自主的优惠活动叠加使用。

使用规则:

1、消费券有效期为30天,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过期失效;

2、用户每次支付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每天仅可在同一商户核销1张券;3、消费券适用于槐荫区域内指定线下实体店面(不含餐饮、汽车行业)(“全民乐享消费券”第一期为餐饮行业活动,第三期为汽车行业活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消费券”消费后,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客服咨询:1、用户可通过活动页面右上角“活动规则-我的客服”进行咨询。2、拨打支付宝热线:95188进行咨询。

商家指南:

1、商家可在支付宝搜索“槐荫商家”,登陆商家收付款账号,加入槐荫区消费券活动。

2、可通过支付宝平台生成活动电子物料,制作物料并完成100%店铺张贴,收银员/导购线下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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