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效打击治理金融放贷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全市开展十大重点行业 ”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效打击治理金融放贷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全市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在市扫黑办统一领导下,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部门针对金融放贷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打击: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非法金融活动。
2、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3、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为涉黑涉恶组织和人员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请广大市民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审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在购买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广大市民遇到上述“套路贷”非法金融放贷活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市扫黑办举报电话:66600123。
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82711110。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扫黑办举报电话:66602936,邮箱:jrwdc@ jn.shandong.cn.邮寄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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