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开展家庭医生互联网签约服务部分慢性病医疗费用或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0-07-12 22:58:31 点击:

“ 7月10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就《济南市促进互联网医保健康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下文简称《措施》)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征 ”

7月10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就《济南市促进互联网医保健康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下文简称《措施》)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7月10日-7月16日。

《措施》从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开展家庭医生互联网签约服务、发展“互联网+养老+康复+照护”等服务、实施信息化升级专项行动、促进互联网医保健康服务发展等14个方面着手,构建“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批试点职工7个病种、居民4个病种,

互联网医院部分慢性病医疗费用或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措施》,已备案门诊统筹或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职工7个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居民普通门诊“两病”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或脑梗塞安装血管支架的抗凝治疗、结核病4个门诊慢性病),在互联网医院复诊、续方(执行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院支付目录)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政策参照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行。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费,参照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的诊查费标准执行。

开展家庭医生互联网签约服务,

实现乡镇卫生院异地住院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

《措施》提出,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院可通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科室共建、全专科联合门诊、远程诊疗等形式,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专科化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此外,济南获奖引入市场化机制,加快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化升级改造,推动一网处方流转、一网药品配送、一网支付结算、一网医保监管、一网服务质量评价。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住院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县级医院异地门诊慢性病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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