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适用范围、农业节水、水的再利用、全社会共同参与等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 ”
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适用范围、农业节水、水的再利用、全社会共同参与等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已有75家企业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26个居民小区获得省级节水型社区称号。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赵之祥介绍,济南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七分之一,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面临日益紧张的用水需求,如何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法治来保障。199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是济南市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赵之祥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努力践行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健全组织架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节水管理,收到了显著成效。2002年成为全国首批十个国家节水型城市之一,五次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持续保持城市节水行业的最高荣誉。
主要做法包括:一是编制《济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济南市十三五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出台《济南市城镇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工作方案》和《济南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分步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户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三是投入节水专项资金用于节水技术推广和公共节水设施改造;四是积极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已有75家企业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26个居民小区获得省级节水型社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