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民政局公布首批经民政部门备案的101处长者助餐站点。其中,历下区15处、市中区11处、槐荫区8处、天桥区7处、历城区12处、长清区7处、 ”
济南市民政局公布首批经民政部门备案的101处长者助餐站点。其中,历下区15处、市中区11处、槐荫区8处、天桥区7处、历城区12处、长清区7处、章丘区11处、济阳区9处、莱芜区3处、平阴县10处、济南高新区8处。截至目前,济南市已建成长者助餐站点412处,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陆续向市民发布。
据济南市今年印发的《关于推进长者助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老年人在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各类长者助餐站点用餐,可享受优惠补助:
60周岁至69周岁的济南户籍老年人,可在长者助餐站点享受标准型套餐价格和自助型用餐优惠价格的助餐服务。
70周岁至79周岁的济南户籍老年人,在助餐站点选择标准型或自助型餐品,市级每天一次补助1元。各区县要根据实际确定本级补助标准。
80周岁至99周岁的济南户籍老年人,在助餐站点选择标准型或自助型餐品,市级每天一次补助2元。各区县要根据实际确定本级补助标准。
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市级每天一次补助2元,用餐长者户籍所在区县补助不少于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