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5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工 ”
近日,济南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5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全面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政有哪些亮点呢?一起来“围观”吧:
亮点1: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做好社工人才“岗前实训-继续教育-动态督导”全流程专业培养;加强岗位开发、推进职级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工人才职业发展体系;加强人才奖励、提升职业地位,健全社工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具体有哪些措施呢?比如强化实习实训。《若干措施》提出,加强与北上广深及驻济高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合作共建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实习点,开展在岗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及新入职社会工作者定点实习。到2022年,全市建立5个实训基地,15个实习点;到2025年建立10个实训基地,30个实习点。
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出台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对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开展累计不少于60学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
培养专业督导。制定社会工作者督导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督导的聘任、评价、奖励措施,到2022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达到100名,到2025年达到200名。
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发展体系方面,推进职业评价。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落实,通过给予相应津贴、一次性奖励、免费考前培训等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制度,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进行登记。力争到2022年,全市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到2025年,达到1.5万人。
亮点2: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项目奖补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会服务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服务。
对这一方面,《若干措施》是这样说的: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政策,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项目奖补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企业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和谐使者、实务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在社会救助、养老、社区服务、儿童、医务、禁毒等社会服务重点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到2022年,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项目工作人员需达到60%以上,到2025年,达到80%以上。
亮点3: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全面发展
加强行业标准研制,推动实务发展,依托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逐步建设“市-区县-街镇-村居”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四社联动”。
在建设“市-区县-街镇-村居”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指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补齐社会工作服务短板。2022年前,实现市、区县、街镇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在完善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逐步向村居延伸,服务民生效能更加完善,发挥作用更加明显。
那么什么是“四社联动”?《若干措施》提到:依托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协同协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增强社会服务效果。引导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用于社区公益事业的专项基金,整合社区资本,促进居民自治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企业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亮点4:加强组织保障
加大资金投入与宣传引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具体分工是这样的:组织部门负责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负责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协调发展,定期调度相关情况,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发展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工作协会在社会工作者培训、行业研究、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政法、教育、公安、司法、人社、卫健、退役军人、应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按照民发〔2016〕186号、鲁民〔2019〕75号文件中明确的工作分工,促进本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市、区县要加大对社会工作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合理确定资金规模,规范购买程序,并建立合理的自然增长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财政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成本核算,人均薪酬不低于当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