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去西市场进点货,平常都是我对象开。11月10日一大早,刘女士从南部山区驾驶摩托三轮车行驶到阳光新路建宁路路口,因为没有驾驶证被查了。 ”
“我去西市场进点货,平常都是我对象开。”11月10日一大早,刘女士从南部山区驾驶摩托三轮车行驶到阳光新路建宁路路口,因为没有驾驶证被查了。10点左右,济南市交警支队槐荫大队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查处行动,两个小时查到各类违法16起。
近两年,摩托车因为行车方便、好停车,越来越受市民欢迎,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增多了,其中之一就是假牌、套牌。按照济南市相关规定,摩托车到加油站加油,必须要挂牌,过去一些老旧摩托车、或者非法得来的摩托车因为证件不全不能挂牌,很多人就打起歪心思,买假牌或者套其他车辆的牌照。10日,槐荫交警大队查处行动中,就有这样的违法行为。
一辆黄色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停在路边,号牌“鲁·AHH779”,有些掉漆,旁边是它的主人,一位文质彬彬的中年男子。可没想到的是这辆摩托车的号牌是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原车是一辆红色宗申三轮摩托车。现在的驾驶员不仅是使用的套牌,驾驶证还是C1本,摩托车还不在其准驾范围内,等着这位驾驶员的是记24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就在前几日,历下交警大队在日常查处行动中,查获一辆驾驶人和乘员都未戴头盔的摩托车。民警立即对车辆和驾驶人证件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胡某某未携带驾驶证。通过核实,胡某某准驾车型为C1,是不能驾驶摩托车的。随后,民警检查车辆时发现,摩托车使用的号牌系伪造号牌。经询问,驾驶人称车辆是在网上购买的。民警随即依法将其车辆扣留。该驾驶人将受到驾驶证一次记27分罚款2300元的处罚。
济南槐荫交警大队交通科副科长刘朝辉介绍,无论是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还是使用伪造号牌,社会危害性都很大,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就无法快速查找驾驶人。也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上路行驶戴头盔,驾驶摩托车一定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购买摩托车应到车管所进行登记或者过户,切不可贪便宜买来路不明的摩托车,或者图方便使用伪造号牌、其他车辆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