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立足十四五乃至2035年远景 ”
为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要求,推动济南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共同制定了济南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制定六大方面19项重点任务
根据实施计划,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建造方式革新、提高住宅健康性能、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六大方面制定了19项重点任务。
实施计划的创建目标是,2020—2022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和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全面使用预制楼板、楼梯,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扎实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智城”和全国规模最大的高星级、低能耗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通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助力打造“生态济南”“康养济南”,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实现“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
建立绿色建筑标识撤销机制
当前,济南绿色建筑已实现全面覆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在2015年就已经达到100%。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也已经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此外,实施计划中明确要求,要制定《济南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搭建济南市绿色建筑在线评审及管理平台,规范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标识处理。记者了解到,建立绿色建筑标识撤销机制是实施计划新增内容,当前,评审及管理平台的搭建正在积极筹备中。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模式
根据实施计划,济南要提升既有建筑能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加强节能改造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实施计划中提出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后期还会有相关的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出台。同时,还要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
除了提高建筑能效,结合济南市“泉城”的特点特色,实施计划还新增了节水保泉任务。要求推动建筑节水利用,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动“渗、滞、蓄、净、用、排”等设施建设改造。同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喷灌、微喷等节水技术,提高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比率,实现源头雨水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
提高装配式住宅预制构件使用率
此次实施计划提出继续加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板、楼梯、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预制构件;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此外,实施计划提出发展健康建筑,明确健康性能要求,提升居住健康安全体验。
实施计划还要求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和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定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应用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发展新型绿色建材,积极创建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
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
实施计划中一大亮点就是要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这也是济南首次提出要积极推行使用者监督。按照国家部署,以星级绿色住宅为重点,建立使用者反馈机制,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同时还要加强购房人技术指导,对绿色建筑的技术优势、相关标准和政策要求做出详细介绍。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为购房人提供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可遵循、可操作的方法依据,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
据了解,集成厨卫属于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楼盘采用集成厨卫后,未向购房者说明,导致部分购房者在收房时感觉与预期不一致,造成了一些误解。希望随着实施计划的落实,这样的“误解”也会随之减少,购房者在看房过程中也要注意楼盘的信息公示,与置业顾问及时沟通,避免收房时产生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