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秉持全方位、全过程创新理念,增强创新意识、展现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 ”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秉持全方位、全过程创新理念,增强创新意识、展现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等诸多方面,率先发力、重点突破、创新引领。为传承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济南市司法局对今年创新成果进行了汇编,精选了30个创新成果案例,现陆续发布如下。
创新背景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如何着眼创新落实城市精细化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进行政机关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给群众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方向和课题。
创新做法
2020年4月,济南市司法局印发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从重处罚事项清单),建立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制度,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
科学编制清单内容
组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43个市级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中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为基础,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等因素,充分吸取下级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有关专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认真开展行政处罚事项梳理,科学编制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四张清单”内容和适用情形。清单内容涵盖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共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乡水务、园林绿化、教育、民政等事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所有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对涉及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处罚领域实现全覆盖。
大力推进精准执法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与坚守安全底线相统一,区分不同违法行为,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不触碰安全底线的一般违法行为,只要不触碰安全底线,进行适度、有效监管,体现执法“温度”;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坚持重典治乱,体现执法“刚性”。明确行政机关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裁量权适用,有效破解了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行政处罚适用标准的问题,避免出现不愿、不会、不敢执法等情况。
强化相关配套措施
采取预警提示、容缺执法、柔性执法等配套措施,帮助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及时采取预警、提醒企业纠错,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对违法情形轻微的执法相对人不罚款、不扣证,给予自我纠错空间。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推进柔性执法。
以上率下督导落实
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强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和对下指导监督职责,协调各区县执法部门做好清单的认领和具体实施,确保全市各级执法部门适用标准一致。依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济南市司法局通过加强日常调度、专项督察和综合考核,确保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工作扎实推进。
创新成效
截至10月底,全市28个市级执法部门出台“四张清单”,共涉及808项处罚事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88项、减轻处罚事项141项、从轻处罚事项245项,从重处罚事项234项。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办理不予处罚25361件、减轻处罚462件、从轻处罚131件、从重处罚21件,受益市场主体超过2.5万家。“四张清单”的实施,是执法为民宗旨的有力践行,使全市各领域行政权力的行使得到全面规范,有效将制度规范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行为“一刀切”,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济南经验。省司法厅给予该做法高度评价,认为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示范性”。该经验做法被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报重点推介,入选2020年全市政法系统10大改革创新亮点工作之一,被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济南日报等媒体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