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预计2020年12 ”
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预计2020年12月21日起,济南气象条件持续不利,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按照12月14日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视频会议有关要求,济南市决定于12月21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现执行的橙色预警调整为红色预警,并于12月21日0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12月4日下发《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规定的应急措施基础上,采取两项强化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20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Ⅰ级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含A、B类保障性工程)的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需区县政府组织逐一认定,出具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