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张强郑重按上红手印,声音哽咽地说:谢谢你们给我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认真工 ”
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张强郑重按上红手印,声音哽咽地说:“谢谢你们给我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认真工作,我一定会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张强是济南市的一名“外卖小哥”,今年24岁。5月18日凌晨送完最后一单外卖,一辆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引起了他的注意,看着这辆崭新的电动车,再看看自己的旧车,张强萌生了将其盗走的心思。趁着夜色,张强推车离开,半路上他觉得电动车目标太大,便只将电瓶拆下取走,将车留在原地。
5月19日,历下公安分局在张强出租房里将其抓获归案,经物价部门鉴定证实,他盗窃的电动车价值2636元。随后,张强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11月4日,此案被历下公安分局移送历下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此案的历下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国认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发现张强年仅24岁,为了生活离开家乡,疫情之前一直老实本分地在饭店打工,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刘爱国了解到,受今年春季疫情影响,张强打工的烧烤店关门了,他因此失业,失去了经济来源。为维持生活,他临时找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有时送外卖要送到深夜,“我的电动车行驶距离太短了,影响我送外卖,于是我就萌生了偷辆电动车或是电瓶的想法,想着这样能多跑一会儿,能多送几单。”讯问中,张强交代。
张强无前科,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赃物已追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得到被害人谅解,弥补了自身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再加上疫情期间生活困难,就业压力大,为了生活一时糊涂行盗窃之事。另外,张强入狱势必会使他和家人的生活更加艰难,这不符合司法为民的初衷。是不是对张强作不起诉,更为妥当?刘爱国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12月7日,历下区检察院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张强、听证员和办案民警的建议。经研究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对张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济南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对记者说:“一册册案卷的背后,往往关系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的生计和幸福。如果一诉了之、机械司法,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的伤害将无法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