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衡阳祁东县“疫情期间因戴口罩被打骨折”案被害人熊小军处获悉,近日,经过祁东县人民法院重审,行凶者周某华因故意伤害罪被改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 ”
湖南衡阳祁东县“疫情期间因戴口罩被打骨折”案被害人熊小军处获悉,近日,经过祁东县人民法院重审,行凶者周某华因故意伤害罪被改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在祁东县一家烟酒摊,男子周某华见到熊小军戴着口罩,就去撕扯其口罩,两人因此产生口角;被人劝开后,周某华又返回烟酒摊,将正在喝茶的熊小军左手臂打伤致骨折。
彼时,熊小军被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司法鉴定系轻伤一级。祁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某华有期徒刑8个月,认定周某华具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赔偿情节,可从轻处罚。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则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周某华在疫情期间实施妨害疫情防控有关犯罪,应当从重处罚;检方提起抗诉。
经过再次司法鉴定,熊小军损伤被评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熊小军表示,自己被殴打后伤情日益严重,手臂神经受损·,目前左手臂已经丧失了活动功能,并开始出现萎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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