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1日晚,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东城逸家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济南高新公安分局依据规定对张某某给予罚款五百元处罚。2月11日20 ”
2月11日晚,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东城逸家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济南高新公安分局依据规定对张某某给予罚款五百元处罚。
2月11日20时,高新公安分局舜华路派出所接警称:东城逸家小区附近有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随后,舜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到达现场,通过摸排走访,查获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39岁,个体经营户)。
经对其询问,张某某承认在东城逸家小区附近禁放区域私自进行燃放的违法事实,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给予罚款五百元。
温馨提醒
济南高新警方提醒广大居民:春节期间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坚决杜绝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美丽济南,守住“春节蓝”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依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