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系统,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 ”
为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系统,日前,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3月中旬,生活垃圾分类将首先覆盖燕山、杆石桥、西市场、无影山等48个街镇;4月,全市165个街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社会动员全覆盖、管理责任人全覆盖。12月底前,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000吨/日以上,60%以上镇(街道)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标准。
《实施方案》提出,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整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和路长发现机制,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采取适当方式表扬和激励垃圾分类成效突出的居民。
在优化设施设备方面,3月15日前,各区县组织镇(街道)、社区(村)全面开展“是否有分类投放设施”“分类投放设施是否足够”“分类投放设施标识是否正确”的“三个是否”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4月10日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按标准配置居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
按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要求,配齐分类垃圾驳运、运输车辆,规范车辆标识,严禁混装混运。科学制定辖区内四类垃圾的收运路线以及“分散转运”“直收直运”的分类运输模式,因地制宜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问题,试点推进“公交式”厨余垃圾收运网络建设,在商业街区、街巷等探索实施“音乐专线”收运模式。
《实施方案》提出,组织搭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平台,逐步推动环卫收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装置的安装使用,及时掌握收运车辆行驶轨迹,监控各类垃圾日常清运情况。2021年年底前,确保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投运,新增600吨/日集中处理能力;推进500吨/日商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推动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按照标准配置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在强化学校教育方面,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编写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读本。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标准,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推动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出台“达标街镇”考核标准,强化对居住区、单位以及沿街商铺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的检查考核,2021年年底前,全市“达标街镇”达到60%以上。开展“十百千”模范引领创建活动,评选模范镇(街道)10个,模范社区、行政村各100个,模范小区(单位)1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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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山东生活垃圾分类有了指导标准
时报3月11日讯 (记者罗晓飞)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省首个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地方标准。
《规范》制定充分考虑山东省实际,对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在技术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分类要求进行了统一,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宜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城区相统一,也可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别的标准,推荐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根据《规范》,有害垃圾投放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废电池应保持完好,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废荧光灯管应保持完整,破碎的灯管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弃置药品及药具应尽量保持原包装,并应连同包装一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废杀虫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空气清新剂、废弃化妆品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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