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开展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021-03-30 16:22:37 点击: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广州市生态环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格执法和广泛宣传两手抓,以依法查处一批、普法教育一片为目标,于2021年3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法强化普法专项行动,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打好打响《条例》实施第一枪。共出动执法人数5443人次,累计排查排污单位合共1861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共32份,告知处罚5家,告知处罚金额合共14.8万元,移送公安部门1家,共发放近2000份宣传材料。

广州市开展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案说法:多种情形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违法情形一: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

案例: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某印花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有生产废水产生,建有生化处理设施1套,经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设有1个废水排放口接驳市政管网,有废水排放痕迹,排放口安装的在线监控系统显示有排放水量。与该公司所持排污许可证要求其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的方式不符,涉嫌违反《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已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方式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违法行为。

点评: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将被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所以各排污单位要加以重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全面规范排污行为。同时,排污单位发现自身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方式、去向发生变化的,可按照《条例》第十五条,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违法情形二:未按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

案例: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某五金加工店主要从事五金加工生产经营,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登记管理类别,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但当事人未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未能提供排污登记回执。涉嫌违反《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已正式立案,并对该五金加工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将依据《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点评:《条例》将各类排污企业按照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三种类别,全覆盖纳入固定污染源管理范围。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者要注意《条例》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排污登记表,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违法情形三:未按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案例: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某制衣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涉嫌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市生态环境局已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

点评:《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执行报告。并且创新设置了按次处罚,未按要求提交的每次处以罚款。因此,所有持证的排污单位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证后管理义务,避免因小失大。

广州市开展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党中央自十八大以来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污染物排放管理从以准入为主转变为既抓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厘清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在许可证核发、执法环节的责任边界,有序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排污行为,构建起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环境治理体系,是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在《条例》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在微信公众号刊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排污单位的一封信》,将有关要求予以公开和提醒,督促全市各排污单位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审批服务过程中,同步向排污单位做好《条例》的普法工作。

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同步开展送法上门行动,现场向企业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和职工发送《条例》及相关文件,宣传规定要求,现场答疑解惑,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对于部分可以给予一定整改期限的轻微违法行为或历史遗留问题,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督促帮扶企业按期改正违法行为,有利于企业轻装前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持证排污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执法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监管污染排放行为,对违法排污单位依法处罚,推动排污单位守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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