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冻结通告济(槐荫)征冻告字〔2021〕18号p槐荫区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
征收冻结通告
济(槐荫)征冻告字〔2021〕18号p
槐荫区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北小辛庄西街、德裕路,西至营市街、南辛庄西路,南至南辛庄街,北至中大南街。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红线范围内所含房屋的拆除、改建、保留需根据居民改造意愿并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及规划意见后再行确定)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2021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3日。
(二)有关事项: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2.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Tigs: 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