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冻结通告p济(槐荫)征冻告字〔2021〕19号p济南南郊220KV变电站异地新建工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
征收冻结通告
p济(槐荫)征冻告字〔2021〕19号p
济南南郊220KV变电站异地新建工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南辛庄东路,西至南辛花园,南至建宁路,北至南辛花园。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2021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1日。
(二)有关事项: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2.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Tigs: 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