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冻结期限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纬五路以东,纬四路以西,经一路以南,经二路以北。包括槐荫区范围内单位 ”
冻结期限自>2021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纬五路以东,纬四路以西,经一路以南,经二路以北。包括槐荫区范围内单位及个人的房屋(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红线范围为准)。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此外
全福铁路货场地块项目启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7月29日,历城区发布全福铁路货场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全福铁路货场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项目补偿方案,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30日。
全福铁路货场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南全福二区西墙,西至铁路货场西墙,南至规划路,北至南全福大街。其中,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涉及北园大街42号(1号楼、2号楼),北园大街44号(1号楼、2号楼、3号楼)。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共涉及住宅204户(以最终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1.3万平方米,附属用房面积约1537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该片区居民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实行回迁安置,对档选房。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为框架结构的高层住宅,房屋总计278套。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起始之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给予最高3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15%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Tigs: 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南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