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中央商务区位于经十路城市发展主轴上,处于济南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域,北至工业南路,南至经十路,西至华阳路,东至奥体西路,总面积约3 ”
济南中央商务区位于经十路城市发展主轴上,处于济南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域,北至工业南路,南至经十路,西至华阳路,东至奥体西路,总面积约3.2平方公里。作为山东省金融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和总部企业集聚区,CBD目前已汇聚了1家世界500强总部,13家区域总部;3家全国性金融总部、16家省级金融总部、200余家区域性企业总部。济南中央商务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的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历下区块管理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对标国际水准,以建设全国一流中央商务区为目标,重点打造以新总部经济、“金融 ”为产业主核,以“创新、创意、创业”三创为发展内芯,以现代化商务服务业为辅助配套的“两核一芯一辅”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引领济南发展的现代化服务业聚集区、省会城市形象标志区,一流强省会营商环境展示区。为加强人才储备,现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优秀人才共计15名,其中中层管理岗位3名,专员岗位12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1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踏实肯干、廉洁从政、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报考中层管理岗位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报考专员岗位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与应聘岗位相关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37岁(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3.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对应的劳动(聘用)合同为依据(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6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院校或专业须为双一流大学(学科)或国(境)外QS排名前200高校,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毕业院校不作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国内“双一流”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人员所读专业须为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国(境)外QS排名前200高校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见附件2)。
5.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或在双招双引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4.与原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16日10:00—9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huajie/index.html#/index
信息发布平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a.gov.cn/col/col38543/index.html)通知公告栏。
2.报名说明:
(1)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提交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提供自我推荐书一份(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包括以往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自身优势等,如有本人相关领域专业成果、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提供。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投递相关材料前,请慎重考虑,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
(二)资格初审
坚持人岗相适原则,按照人才引进公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履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岗位;计划引进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引进人数或取消引进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有一次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谈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中层管理岗采取面谈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专员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谈或笔试
1.中层管理岗位。面谈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与报考职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谈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时一并公布。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
2.专员岗位。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材料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时一并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等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谈(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并在网上公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9月16日之前取得)、学信网及学位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
2.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总成绩计算
1.报考中层管理岗位人员,面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报考专员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面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或在双招双引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考生中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按照前两项仍无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派出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考察。结合考察情况,按照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需在考察期间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合同解除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同岗位其他考察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本人签署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承诺书。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2.聘用。实行岗位聘任制,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期3年,中层管理岗试用期3个月,专员岗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拟聘用人选如为在职人员,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完离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3.待遇。参照省级开发区薪酬待遇标准,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
七、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由历下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并配合做好引进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引才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济南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8150836。
监督电话:0531-881508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Tigs: 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 济南中央商务区 / 济南商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