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相关人才补贴开始申领了!
2021-10-09 14:39:14 点击:

“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驻济企事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领最高50万 ”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驻济企事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申领最高50万、50万、30万元的资金扶持,引进新动能工程师的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符合相应条件则可以领取补贴最高100万元……

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相关人才补贴开始申领了!

博士后可享受六大项目资助

博士后集聚计划资助对象主要针对四类: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且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进站的驻济企事业单位;设立工作站、基地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博士后出站后留济(来济)人员。具体资助项目共分为设站单位资助、博士后开题项目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市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博士后留济补贴等六个。

设站单位资助应符合三个条件:自2019年9月1日后设立流动站、工作站、基地的驻济企事业单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有能力并按照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设站2年内,招收首位博士后人员进站。对设立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50万、30万元资金扶持。基地经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工作站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

博士后开题项目资助主要面向自2019年9月1日后设立工作站、基地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并且设站1年内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题。对符合条件的市属工作站、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科研资助。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市属工作站、基地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按照项目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

市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市属工作站、基地在站博士后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济南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且为本人承担。资助主要分为5万元、3万元、2万元三个等次。

自2019年9月1日后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博士后出站后留济(来济)的,给予最高25万元留济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且于2019年9月1日以后留济(来济)的就业或创业人员(不含之前已在济在职人员);就业人员需在驻济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员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就业或创业人员需在济工作满6个月。

引进新动能工程师年内最高补贴100万元

济南市启动了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重点支持企业从市外引进济南市新动能发展所需要的工程师、工业设计师等一线技术人才。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引进新动能工程师,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空天信息、量子、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新城建、电子商务、人力资本、物流、金融等十二大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可按照一定标准享受引才补贴。

新动能工程师需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与企业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济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全职引进的,引进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

引进1名正高级工程师,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贴。引进1名高级工程师,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补贴。同年度内给予同一家企业的补贴最高100万元。

招才引才有奖励和补贴

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享受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

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济南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济南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中介机构需与济南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2019年7月1日后来济,创新人才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创业人才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准),通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济南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济南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对成功引进A、B、C、D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济南市区域内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可申请经费补贴。第三方机构是指帮助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书面协议。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全职来济南工作,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2019年7月1日后来济,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须与济南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济南市缴纳社会保险。对成功引进《济南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 A、B、C、 D 类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 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具体申报实行“一网通办”

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依托人才大数据平台,全力推行“一网通办”服务,申报对象可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资料、在线申报。

设站单位资助、开题项目资助按年度申报,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实行实时申报、分批拨付,申报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博士后集聚计划”模块提交申报。生活和住房补贴由博士后设站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对新入站博士后进行备案登记。留济补贴由申报人通过济南人才网提交申报。

济南市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每年申报一次。由博士后人员向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资助的项目须经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评审和公示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市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名单。

“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通过济南人才网“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模块进行网上申报,个人和企业分别填写相关信息。

济南市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需要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先登陆济南人才网进行“社会力量引才备案”,然后再在线提交申请。申报济南市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补贴,用人单位需登陆济南人才网,在“在线申报”模块中选择“第三方引才补贴申请”菜单,填写第三方引才补贴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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