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他因这笔贷款征信逾期40多次,无法办理贷款、信用卡,这一切开始于一场蹊跷的办贷业务。蹊跷的办理过程2017年,刚大学毕业的安徽小伙 ”
现在,他因这笔贷款征信逾期40多次,无法办理贷款、信用卡,这一切开始于一场蹊跷的办贷业务。
蹊跷的办理过程
2017年,刚大学毕业的安徽小伙王瑞面临两个选择:开火锅店和当兵。因为担心体检不过关无法当兵,王瑞便准备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抵押,获取开火锅店的启动资金。王瑞父亲王东(化名)的老板许某萍得知后,便推荐王瑞到小额信贷公司抵押。王瑞拒绝后,许某萍又向他推荐了中信银行的抵押贷款服务。
2017年8月,王瑞在许某萍介绍下,来到中信银行安徽合肥胜利路支行(现西环广场支行)办理贷款。银行业务员张某拿出几份申请文件让王瑞签字,其中包括《中信银行借款申请表》《贷款用途承诺书》《中信银行个人房产抵押综合授信及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9月7日,在银行人员带领下,张某和王瑞来到房产部门办了房屋抵押。
如今回顾整个申请贷款的过程,王瑞发现不少蹊跷。在填写申请文件时,张某提醒王瑞不要填写日期。张某让王瑞把原有的中信银行银行卡挂失,重新办了一张借记卡,并将这张卡放在档案袋里留在银行。在填写贷款金额时,张某还让王瑞办理最高额贷款,金额处也不要填。“张某当时说最高额贷款现阶段只是申请,不一定能批下来,最高额贷款是用多少资金就还多少。”王瑞说。
2017年9月10日,王瑞收到入伍通知,他便放弃了贷款开火锅店的计划,于当年9月12日乘火车入伍。“我想着那笔贷款还只是申请阶段,我入伍后即使申请通过了,我本人也无法到场办理之后的确认放贷手续,所以贷款就不会生效。”王瑞介绍。
被中间人“隐瞒”的贷款
2019年9月,王瑞退伍回到合肥,这才得知当年向中信银行申请的100万贷款早已于2017年9月15日发放至陌生人苏某杰的账户中。
贷款发放后每月将从王瑞新办的中信银行借记卡中扣除本息,而根据银行流水,许某萍曾通过每月向王瑞的中信银行借记卡转账的方式还这笔贷款,且放款、还款短信发送到的电话号码也是许某萍的。6月10日,拨打该号码,但无人接听。
银行流水显示,许某曾多次向王瑞银行卡转账抵扣还款
在还了一年后,许某萍找到王东让他还款。王东找到银行询问并告知自家未收到过贷款,银行则先让王东垫付每月的本息,并带着王东找到律师告诉逾期危害。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征信,王东又还了10个月的本息,约10万余元,直到王瑞退伍后王家才开始找银行追查这笔贷款的真相。
为了搞清楚这100万元贷款,王瑞多次找到中信银行沟通,要求银行出示完整的贷款文件但遭到拒绝。2020年6月9日,王瑞通过向银保监部门投诉才获得了相关文件。王瑞在其中看到了《支付申请书/委托书》《个人借款凭证》《家具采购项目购销合同》。
银行提供的《家具采购项目购销合同》
“前两份文件上签了我的名字,但我本人从没签过,笔迹也和我的不一样。”王瑞说。
2020年6月,王瑞以金融借款纠纷为由向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起诉了中信银行合肥分行。针对“贷款文件中部分签名是否为王瑞本人所签”,包河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皖0111民初14654号中写道:本院委托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鉴定意见为《支付申请书/委托书》《个人借款凭证》中的签名与王瑞本人字迹不同。
法院认为,该案涉嫌他人犯罪事实,已由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侦大队立案受理,依据先刑后民处理原则,驳回王瑞起诉,待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可再提起民事诉讼。
“100万”进了谁的腰包?
在中信银行提供的《支付申请书/委托书》上写着:我方(王瑞方面)申请并委托贵行(中信银行)于2017年9月15日将1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划转至“苏某杰”的账户。《家具采购项目购销合同》则显示,购货方王瑞用100万元向合肥市蜀山区某古玩店购买了红木家具。企查查显示,苏某杰正是该古玩店的经营人。
银行提供的《支付申请书/委托书》
实际上,这100万元并没有用于购买家具。从一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举报调查意见书》中可以看到:在收到100万元后,苏某杰将其全部转至赵某账户。赵某账户将其中61万元转至吴某账户,又将其中28.38万元转至王瑞父亲王东(化名)账户。最后,王东账户中的27.38万元转到了许某萍账户中。
而贷款文件留存的《家具采购项目购销合同》及交易对象银行账户信息为赵某提供,非王瑞本人提供,100万元的贷款金额实际未用于购买红木家具。
安徽银保监局出具的调查
“苏某杰、赵某我们家并不认识,吴某是许某萍因处理金融纠纷事件介绍给我父亲的,被转入28.38万元的那张银行卡我父亲并不知道,此前这张卡掌握在许某萍手里 。”王瑞说。他回忆,事发后,自己和父亲曾打电话联系许某萍,许某萍表示如果报案了,自己一分钱也不会拿出来,大不了就坐牢。王瑞还得知,曾办理该笔贷款的银行业务员张某也已不在该行工作了。
许某萍表示,她是陪同王瑞办理贷款时才认识苏某杰和赵某的,她认为两人是银行工作人员。签《支付申请书/委托书》时她在场,但当问到她是否记得谁签的字,她表示不记得了。至于为什么贷款放款后王东账户里的钱转给了她,许某萍没有回复。
中国银行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表示,针对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在王瑞100万元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上诉贷前调查不够尽职、部分贷款材料未由客户当面签订、客户在留有空白信息的贷款资料上签名、信贷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等问题,该局将持续关注并视情况依法定职责采取相应监管措施。2020年12月29日,该局对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作出145万行政处罚。
然而,从起诉银行至今已过了两年,王瑞和律师曾去经侦大队询问案件进展,警方回应“正在调查”,这100万的债务还是记在了王瑞头上。
6月9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方表示该案件目前是立案侦查阶段,具体进展暂不对外公布。随后,拨通了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个贷部门暂时不方便回复相关信息。
“银行曾提出可以尽快消除征信,那100万元的事由银行想办法解决。我最初同意这样解决方案并按照银行要求签署了银行提供的‘提前还款申请书’,希望由银行尽快结清,恢复征信。但此后银行方迟迟未支付补偿且继续要求签署文件,我们便不再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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