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睦南道分公司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的 ”
近日,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睦南道分公司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对此,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
1、没收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睦南道分公司经营的2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瓶纯净鱼露精味露牌鱼露、1袋金秋面食伊面);
2、没收违法所得1194元;
3、处罚款5000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