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安乐镇社区、张庄社区、 大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
2022-03-01 19:25:18 点击:

“ 根据天桥区人民政府决定为天桥区经济发展建设需要拟征收安乐镇社区、张庄社区、大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 ”

根据天桥区人民政府决定

为天桥区经济发展建设需要

拟征收安乐镇社区、张庄社区、

大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

深圳天桥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安乐镇社区、张庄社区、 大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天桥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和输变电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安乐镇社区集体土地

本次拟征收安乐镇社区土地,位于天桥区药山街道蓝翔路以西、蓝翔中路以南、蓝翔技校以东、时代总部基地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23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37公顷)。

张庄社区集体土地

本次拟征收张庄社区土地,位于天桥区药山街道蓝翔路以西、蓝翔中路以南、蓝翔技校以东、时代总部基地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0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06公顷)。

大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

本次拟征收大魏家庄社区土地,位于天桥区药山街道大魏家庄东路与美里湖路交叉口东北角,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1140公顷,其中:农用地0.1140公顷(水田0.0342公顷,水浇地0.0798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307.5万元/公顷。

四、安置意见

安乐镇社区集体土地

经与安乐镇社区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安乐镇社区后,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0.7110万元。由天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安乐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张庄社区集体土地

经与张庄社区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张庄社区后,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0.0180万元。由天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张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大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

经与大魏家庄社区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大魏家庄社区后,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3.4200万元。由天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大魏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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