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定于2022年5月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定于2022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以纪念“济南惨案”94周年。
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