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9月6日,济南有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养胃玉米粉而 ”
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显示,9月6日,济南有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养胃玉米粉而受到行政处罚。
据(济长清)市监不罚〔2022〕12012-0712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济南有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经营生物毒素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被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
企查查显示,济南有智超意兴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执行事务合伙人顾春英,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咨询;餐饮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交管所沿街门头房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