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一份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求答复书截图在网络流传并引发网友热议,该答复书显示,某员工在格力电器公司工作近十年,但公司 ”
3月27日,一份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求答复书截图在网络流传并引发网友热议,该答复书显示,某员工在格力电器公司工作近十年,但公司只为其足额缴纳了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格力电器对此回应表示,正在研究补缴方案以及核算补缴金额,不过并未给出明确补缴时间。
未给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
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住房公积金诉求答复书近日在网络上热传。
答复书显示,该员工于2022年1月11日,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诉求,要求格力电器公司为其缴存自2013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员工提供资料显示,该员工于2012年2月至2022年1月与格力电器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于2022年1月离职。
经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发现,格力电器公司未按照该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前述事实来看,该员工入职格力电器公司近十年期间,公司只为其为其足额缴纳了6个月住房公积金。
答复书显示,经协调,格力电器公司表示,正在研究补缴方案,目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正在进一步核算中,但并未明确补缴时间。该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会持续跟进后续进展情况。
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应表示,文件属实,在格力也并非个例,其他员工的类似问题也在同步处理当中,还未补缴完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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