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浪莎与李易峰工作室等相关侵权责任纠纷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 ”
近日,浪莎与李易峰工作室等相关侵权责任纠纷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浪莎针织有限公司、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李易峰。
此前,李易峰工作室曾经发声明称,发现多个“浪莎”品牌商品未经授权使用李易峰肖像并称其为代言人。工作室表示,李易峰与“浪莎”品牌无任何商业合作,并针对涉嫌侵权行为的相关主体提起诉讼。
李易峰被浪莎起诉的消息传出后,网友纷纷表示疑惑,两者既然并无商业合作关系,而李易峰一方又自称被浪莎侵权,反而被对方起诉,着实让人看不懂。
据悉,上述案件开庭日期为5月11日,经办法院为义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