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发布会上,济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郜银成介绍说,为了更好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济南 ”
3月26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发布会上,济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郜银成介绍说,为了更好的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济南市民政局持续完善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惠及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11.1万人、残疾人14万人、孤困儿童3085人。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111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14元提高到884元。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五区实行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方面,全自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81元提高到296元,半护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66元提高到491元,全护理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32 元提高到982元。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785元,较上年度提高6.6%;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28元,较上年度提高6.6%;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65元,较上年度提高8%。
残疾人福利保障方面,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23元,较上年度提高6.7%;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68元,较上年度提高7%。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1元,较上年度提高6.3%。